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采取了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增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Peter Quan Xiong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张家荣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源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1.96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源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思源光电”)进行增资。思源光电原有注册资本4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亿元,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董增平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042号《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源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保金确认预计负债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自2019年会计年度起,按照以往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估算后续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质保金,该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043号《关于将未来质保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针对本决议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041号《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决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