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此次对上海陆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上海陆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行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孝棠、秦正余、朱玉旭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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