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投资暨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加深入的行业洞察、更加广阔的产业资源和更加丰富的投资经验,从而有利于公司业务外延式发展,构建产业生态圈,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章孝棠、秦正余、朱玉旭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