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提名公司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家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本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章孝棠、秦正余、朱玉旭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