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监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6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采取了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秀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项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8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8-010 号公告。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项决议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