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九)规定相关情形,不存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1、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含20%)。
(4)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弥补亏损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0,为此,公司尚不满足上述部分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相关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 | 4.96(注)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1 | -40.90 | -162.2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276.6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61.0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4.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65.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4.9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3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节所述现金分红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剩余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4月3日,注销股份45,272,03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2024-020号《关于对回购买入股份用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后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