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程先锋先生、林行先生、GENHONG CHENG先生、雷新途先生、刘洪泉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3年10月30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详见2023年10月31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