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凌云路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569,554,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2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05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503,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08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3%;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3%;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13,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07%;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41,5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426%;反对1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2%;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3%;弃权8,0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393,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70%;反对2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4%;弃权7,914,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20,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122%;反对2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1%;弃权7,9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24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9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459,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6%;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987,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094%;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8,0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9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6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73,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87%;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10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73%;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11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73,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87%;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7,958,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10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73%;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73,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87%;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10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73%;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0%;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4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60,031,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56%;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8,0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31,3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56%;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8,00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14%。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6,005,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11%;反对5,590,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16%;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533,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987%;反对5,590,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17%;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5,922,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5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9771%;反对5,67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2%;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1,56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65%;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088,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589%;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7,9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97%。
(二十二)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281,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8,808,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909%。
2、选举周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197,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8,72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679%。
3、选举叶依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0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57,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40%。
4、选举林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89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23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18,7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867%。
5、选举冯德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891,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23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18,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5867%。
(二十三)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GENHONG CHENG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7,875,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6,402,9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451%。
2、选举雷新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82,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9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10,1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209%。
3、选举刘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51,39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2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924,9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3302%。
(二十四)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许国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8,51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7,039,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7802%。
2、选举张连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50,982,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10,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史山山律师、陈崇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