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002019)_公司公告_亿帆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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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继续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拟以其个人信用或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GENHONG CHENG 雷新途 刘洪泉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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