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医药”)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亿帆医药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11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2万股。该次发行定价每股人民币11.98元,共计募集资金35,125.36万元,坐扣承销费1,053.76万元和保荐费260.00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费2.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3,808.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09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07.15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1.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79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5万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5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625.55万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7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3,101.52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25,341.54 |
银行手续费 | 0.9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350.11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591.04 |
募集资金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 0.00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76,283.58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23,679.18 |
银行手续费 | 2.20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4,075.61 |
募集资金余额(截止2021年12月31日) | 56,677.81 |
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 4,677.81 |
现金管理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52,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10月6日,公司与浙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3月19日,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并于2014年3月24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督导期限自公司与申银万国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同日,公司与申银万国及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持续督导机构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申银万国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由合并重组后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继。
2015年2月13日,公司与申万宏源及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材料(PBS)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实施。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的议案》。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由公司转移到杭州鑫富。公司、杭州鑫富、申万宏源与临安浦发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与义务,杭州鑫富在临安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公司原有募集资金账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8月、2018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与申万宏源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杭州鑫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155350000615 | 0.00 | 已注销 |
亿帆医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155260000457 | 0.00 | 已注销 |
合 计 | -- | 0.00 | -- |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亿帆医药 | 平安银行杭州临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15000089347699 | 46,778,080.86 | 募集资金专户 |
亿帆制药 | 中国民生银行肥西支行 | 654000866 | 0.76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 | 46,778,081.62 | --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101.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6.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350.1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691.6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350.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2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 | 否 | 23,600.00 | 13,814.78 | 426.55 | 13,814.78 | 100.00 | [注1] | 807.96[注2] | 否 | 是 |
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 | 否 | 11,526.76 | 11,526.76 | 0.00 | 11,526.76 | 100.00 | 2008年01月01日 | 1,761.36[注3] | 否 | 是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00 | 8,350.11 | 8,350.11 | 8,350.11 | 10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126.76 | 33,691.65 | 8,776.66 | 33,691.65 | 2,569.3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35,126.76 | 33,691.65 | 8,776.66 | 33,691.65 | 100.00 | 2,569.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23,60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814.78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2011年PBS项目所在地区域被政府规划为建成区,不得再新、改、扩项目,即PBS项目在现有年产10,000吨的基础上将不得再扩建为 20,000 吨,随着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PBS项 |
目行业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愈加激烈,公司现有产能不再具备较大的竞争优势,继续实施不能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期收益。 2、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未达预计收益原因:“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自2010年起停运,不产生效益;“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脂”项目中泛解酸内酯是泛酸系列产品的重要中间体,主要用来合成维生素B5和维生素原B5,因此“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脂、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盈利能力与维生素B5及原B5价格波动具有相关性。自“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脂、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投产到2012年,维生素B5价格处于低位,该项目持续亏损;2013至2015年,由于维生素B5价格有所回升,该项目扭亏为盈;2016年2020年维生素B5价格上涨,年均效益远超预期;自2020年第三季度维生素B5价格进入下行区间,以及该项目往年亏损较多,以致从投产年度起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尚未达到利润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该项目建成后,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市场需求与可研报告的预期差别较大,且因设备时停时开造成腐蚀,特别是利用高纯产品工艺生产普通工业级产品,使公司成本偏高,虽然进行了技术改进,但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部分机器设备腐蚀较为严重,公司为避免继续改造生产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根据重庆鑫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停运羟基乙酸项目。[注4] 2、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2011年PBS项目所在地区域被政府规划为建成区,不得再新、改、扩项目,即PBS项目在现有年产10,000吨的基础上将不得再扩建为 20,000 吨。随着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PBS项目行业竞争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愈加激烈,公司现有产能不再具备较大的竞争优势,继续实施不能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16,429.82万元。经本公司2009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726.66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其中:对《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先期投入用募集资金置换4,199.90万元,对《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先期投入用募集资金置换11,526.76万元。由于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超过了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金额,故超过部分703.16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9日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第3577号《鉴证报告》,并由浙商证券出具保荐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经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 2020 年 4月13日至 2021年4月12日止。2021年2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经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2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PBS生产装置,已于2008年完工投产;第二期建设在第一期年产3000吨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后,将视市场情况将规模扩大至年产2万吨。由于近年来PBS产品的市场需求尚未恢复,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二期建设尚未完成。
[注2]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PBS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
[注3]该项目在本公司之孙公司重庆鑫富实施,重庆鑫富本期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及副产品,以及以内酯为原料的左酯,不单独区分,以重庆鑫富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效益。
[注4]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总投资额11,526.76万元。其中,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投入1,550.63万元,该项目于2010年停止运行。后续将其资产陆续进行了处置和少部分利旧。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剩余资产原值 82.06 万元,该资产折旧已全部计提,已计提减值准备56.60万元,剩余账面价值4.1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6,283.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3.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3,679.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1,452.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1.8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 | 是 | 60,000.00 | 38,615.47 | 833.20 | 39,579.07 | 102.50 | 不适用 | 是 | ||
收购DHY&CO.LTD53.80%股权 | 是 | 70,068.0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6,215.58 | 46,215.58 | 0 | 46,215.58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胰岛素项目 | 否 | 0 | 70,068.00 | 0 | 16,500.00 | 23.55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 | 21,384.53 | 21,384.53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6,283.58 | 176,283.58 | 833.20 | 123,679.1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 176,283.58 | 176,283.58 | 833.20 | 123,679.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 无 |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2019年3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随着“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发现该项目中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三项在研药品的研发风险存在进一步增强的可能,继续研发进而成功申报生产的可能性较小,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以下简称“终止项目”)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9年4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1,384.5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上述三个在研药品项目后,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60,000万元变为38,615.47万元。 3、随着“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的进一步推进,按照公司研发项目滚动评估机制发现该募集项目中达沙替尼原料及片剂、伏立诺他原料及胶囊、硼替佐米原料及制剂三项在研药品的研发风险存在进一步增强的可能,继续研发进而成功申报生产的可能性较小,在综合考虑技术风险、市场变化以及未来收益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上述3个产品的后续研发,该事项对公司2020年净利润影响-3,420.48万元。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74,827.37万元。经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74,827.37万元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其中:置换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亿帆制药高端制剂项目”金额4,759.37万元,置换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收购DHY&CO.LTD53.80%股权”项目金额70,068.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已由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20号《鉴证报告》,并由申万宏源出具保荐意见。公司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DHY&CO.,LTD53.80%股权”项目变更为“胰岛素项目”,2018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70,068.00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承诺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经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4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0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止。2021年2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经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5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2月25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经2021年11 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11月18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项目尚未完工,结余金额均为项目预算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为高端药品制剂及胰岛素项目预算资金,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2,000万元、剩余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2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8,000.00万元,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52,000.00万元。
2021年4月22日公司将暂时使用“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中部分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将暂时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月。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计划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21年11月18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结余资金8,350.11万元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有效实施,尚未实施完毕,暂无结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2021年4月29日,公司将终止“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结余募集资金8,350.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13日完成“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截至期末,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任一时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在审批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首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3,325.42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下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胰岛素项目 | 收购DHY&CO.LTD53.80%股权 | 70,068.00 | 16,500.00 | 23.55 | 不适用 | 否 | |||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部分项目终止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 | 21,384.53 | 21,384.53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0,000万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终止后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年产20,000万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 | 8,350.11 | 8,350.11 | 8,350.11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9,802.64 | 8,350.11 | 46,234.6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2019年3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随着“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发现该项目中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三项在研药品的研发风险存在进一步增强的可能,继续研发进而成功申报生产的可能性较小,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以下简称“终止项目”)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9年4月,公 |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0年4月13日、2020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1,384.5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上述三个在研药品项目后,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60,000万元变为38,615.47万元。 2、公司 2018 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 DHY&CO.,LTD53.80%股权”项目变更为“胰岛素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承诺募集资金金额仍为70,068.00 万元。 3、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二)变更情况说明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资金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转出补充流动资金。终止上述项目后,公司“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23,600万元变为13,814.78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3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随着“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发现该项目中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三项在研药品的研发风险存在进一步增强的可能,继续研发进而成功申报生产的可能性较小,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B脂质体(以下简称“终止项目”)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9年4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1,384.5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上述三个在研药品项目后,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60,000万元变为38,615.47万元。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和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亿帆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亿帆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亿帆医药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中介机构报告等资料,对亿帆医药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帆医药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及使用规范,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亿帆医药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永君 吴 薇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