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退(002018)_公司公告_华信控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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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控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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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76证券简称:华信控3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的(2018)浙民初6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有关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近日,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发现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持有的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保理”)的10%股权已被司法处置,经联系该案执行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或“法院”)咨询获悉,申请执行人光大兴陇已依据生效民事判决,向浙江高院申请执行。根据浙江高院近日发来的(2019)浙执2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执行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担保人: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二、(2019)浙执2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的内容

2019年8月19日,光大兴陇依据生效的(2018)浙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向浙江高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公司子公司华信保理以其持有的国核保理10%股权(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以及相关权益为公司提供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

2020年3月9日,浙江高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公司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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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的华信保理持有的国核保理10%股权,2020年4月14日拍卖标的因无人竞价流拍,4月15日光大兴陇向浙江高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以流拍价人民币69,122,704元进行以物抵债,经审查申请人之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浙江高院依法作出裁定如下:

(一)解除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冻结。

(二)注销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的质押登记。

(三)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归申请执行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四)申请执行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过户及变更登记等手续,相关的过户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执行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光大兴陇与公司(2018)浙民初6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类网站查询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存在被冻结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仍面临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19)浙执2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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