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304120号)和《关于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304091号),公司董事会出具《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监事会对2019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项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及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及问题,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