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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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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5月29日,公司将“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3.08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8月13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95.56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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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 444000903018010078443 | 328,736,931.43 | |
合 计 | 328,736,931.43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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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东信和平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授权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信和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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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