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东信”)及其控制的公司、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产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事项,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6.17万元,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本议案关联董事万谦先生、楼水勇先生、谢宙宇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80.00 | 12.71 | 0.00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200.00 | 47.45 | 114.97 | |
小计 | 280.00 | 60.16 | 114.97 |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固定资产 | 市场价 | 1,000.00 | 219.70 | 743.68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固定资产 | 市场价 | 50.00 | 0.00 | 115.04 | |
小计 | 1,050.00 | 219.70 | 858.7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500.00 | 9.73 | 6.60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700.00 | 180.11 | 257.47 |
司
司 | ||||||
珠海通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 | 100.00 | 4.57 | 57.70 | |
小计 | 1,300.00 | 194.40 | 321.78 | |||
向关联人租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40.00 | 0.00 | 0.00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办公用房租赁 | 市场价 | 30.00 | 9.76 | 20.66 | |
小计 | 70.00 | 9.76 | 20.6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技术服务费等 | 市场价 | 800.00 | 56.29 | 219.84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技术服务费等 | 市场价 | 100.00 | 2.83 | 10.19 | |
小计 | 900.00 | 59.12 | 230.03 | |||
合计 | 3,600.00 | 543.14 | 1,546.17 |
注: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旗下关联人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在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时采用简化披露的方式。若关联双方2025年度发生单项金额较大且超过本次预算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单
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采购产品 | 0.00 | 30.00 | 0.00 | -100.00 | 2024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采购产品 | 114.97 | 200.00 | 0.12 | -42.51 | ||
小计 | 114.97 | 230.00 | 0.12 | -50.01 | |||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固定资产 | 743.68 | 800.00 | 40.06 | -7.04 |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固定资产 | 115.04 | 200.00 | 6.20 | -42.48 | ||
小计 | 858.73 | 1,000.00 | 46.26 | -14.1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销售产品 | 6.60 | 550.00 | 0.00 | -98.80 |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销售产品 | 257.47 | 700.00 | 0.19 | -63.22 | ||
珠海通 | 销售产品 | 57.70 | 90.00 | 0.04 | -35.88 | ||
小计 | 321.78 | 1,340.00 | 0.23 | -75.99 | |||
向关联 | 电科东信集 | 办公 | 20.66 | 30.00 | 10.54 | -31.13 |
人租赁
人租赁 | 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用房租赁 | |||||
小计 | 20.66 | 30.00 | 10.54 | -31.1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及公司 | 技术服务费等 | 219.84 | 800.00 | 13.36 | -72.52 | |
电科东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 | 技术服务费等 | 10.19 | 100.00 | 0.62 | -89.81 | ||
小计 | 230.03 | 900.00 | 13.98 | -74.44 | |||
合计 | 1,546.17 | 3,500.00 | - | -55.8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的判断,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初预计的金额有差异,主要系受市场影响,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所致。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由于业务需求、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电科及下属研究所、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波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电科东信及其控制的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谦
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关联关系
电科东信为公司控股股东,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电科东信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成员单位,坚持以信息通信、智能科技、数字安全为核心产业,以智能制造和资产经营为支撑业务,为政府、公安、电信、金融、交通等关键行业,提供更加安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产品及服务,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珠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B座)云溪谷数字产业园5层5-100(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鞋帽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咨询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试验机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外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
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外卖递送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
珠海通为公司合营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通作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以关联公司在招标活动中的投标报价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由双方协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未签署框架协议,依据业务需求采用签订订单或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小,不造成公司对关联方
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了解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