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002017)_公司公告_东信和平: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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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1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80,431,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容诚审字[2025]100Z1175号),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899,761.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689,976.1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9,954,645.24元,减去2023年度分配现金红利87,064,786.3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1,099,643.94元。2024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358,902,271.42元。

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盈利水平及资金总体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前提下,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0,431,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4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95,190,833.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下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5,190,833.0887,064,786.3544,648,608.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9,810,096.23171,843,425.0691,752,688.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58,295,682.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01,099,643.94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26,904,227.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1,135,403.2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26,904,227.83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以总股本580,431,909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95,190,833.08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5%。公司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26,904,227.8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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