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_公司公告_协鑫能科: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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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监事会对大华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强调事项,公司已经落实措施并进行了相关整改工作。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合规意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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