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_公司公告_协鑫能科: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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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自制定并披露《行动方案》以来,公司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方案内容,现将方案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增长,拥抱市场促转型

2024年,公司锚定双碳战略目标,围绕助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主题,通过“能源资产”与“能源服务”双轮驱动,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以适应电力市场化发展需要。在能源资产方面,公司以电力、热力销售为业务根基,稳固整体收益底盘。在能源服务方面,公司不断深化能源服务领域布局,聚焦节能服务及交易服务两大方向,大力开发分布式光伏等节能服务业务,以及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售电、储能、绿电、绿证、碳资产等能源交易服务业务。

(一)巩固能源资产收益:夯实核心热电联产、新能源资产,稳固公司收益底盘

公司以热电联产、风电等能源资产为收益“压舱石”,持续夯实收益基本盘。一方面,公司持续深耕热电联产,进一步发展热负荷用户,扩大供热范围,并通

过新增和对现有机组改造/异地重建,提质降本增效,保持成本领先优势,夯实发展基础。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依托专业化新能源开发平台,不断加大风光等新能源资产的开发力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助力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

(二)发力能源节能服务:围绕分布式能源,扩大节能服务业务规模公司聚焦长三角、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地区,打造高度敏捷的分布式项目开发能力。在工商业分布式领域,锁定高耗能优质客户群,聚焦工商业场景进行定制化开发,创新“分布式+绿电+智慧运维”等商业模式。在户用光伏领域,打造“鑫阳光”户用品牌,构建户用光伏资产标准化开发体系,不断拓展项目合作渠道,打造合作共建、项目公司租赁等多样化业务模式,并开发建设智能运营管理平台,实现户用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升节能服务业务规模。

(三)提升能源交易服务:丰富电力市场交易品种,提升能源交易服务能力公司以电力市场改革深化为契机,构建“中长期及现货交易打底、辅助服务交易扩盈”的多元交易体系,全面升级能源交易服务能力。公司基于优质的清洁能源供热园区和碳中和园区客户,持续开发多种应用场景的负荷资源,将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用户侧储能和工业负荷等纳入虚拟电厂运营平台,提供多种应用场景的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售电、绿电、绿证等产品优势,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能源解决方案,保持客户粘性,深度挖掘客户可调负荷,进一步提升虚拟电厂聚合规模。此外,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公司积极落实电力保供的有关要求,抢抓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对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增强电力系统调节灵活性和提高其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依法合规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在依法合规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4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此外,公司还积极开展了新《公司法》及内控合规管理等专题培训,

持续强化风险与内控合规的管理力度,确保合规要求与公司业务的有效融合。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更新和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在提升信息披露方面,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组织开展了年度信披合规专题培训,编写并发布信息披露合规手册。此外,公司每月初定期对最新资本市场法规及案例等进行合规专题分享,以及日常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及时进行合规风险提示。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方面,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了多层次的良性互动机制,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战略规划等情况,公司通过年报及一季报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外部路演、券商策略会、投资者交流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和投资者电话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高质量传递公司价值信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在股东回报方面,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23,324,61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874,066股后的股本1,581,450,548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金额为205,588,571.24元(含税)。此外,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470,271.76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派发的现金红利205,588,571.24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06,058,843.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7.67%。

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阶段及战略发展规划,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切实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总之,公司将持续推进《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积极的投资者回报、规范的公司治理,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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