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控制下属企业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三夏”)、 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尚傅”)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965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永佳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037.34万元。
公司拟与关联方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胶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黄山尚傅受同一关联人永佳集团控制,预计交易总额11,965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 金额 |
向关联人永佳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设备 | 黄山精工 | 版辊 | 公允 | 2,600.00 | 356.35 | 2,570.35 |
黄山三夏 | 设备及服务 | 公允 | 500.00 | 4.70 | 251.53 | |
天马铝业 | 油墨桶 | 公允 | 300.00 | 32.22 | 296.91 | |
黄山中泽 | 树脂材料 | 公允 | 3,600.00 | 391.86 | 3,314.10 | |
黄山源点 | 缠绕膜 | 公允 | 1,045.00 | 158.50 | 1,029.69 | |
黄山尚傅 | 功能母粒 | 公允 | 2,000.00 | 121.37 | 791.41 | |
向关联人美邦胶业采购原材料 | 美邦胶业 | 胶水 | 公允 | 800.00 | 76.31 | 35.48 |
委托关联人永佳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加工 | 黄山源点 | PE膜 | 公允 | 700.00 | 132.56 | 548.73 |
向关联人永佳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产品、废品 | 黄山精工 | 油墨、废旧版辊 | 公允 | 120.00 | 19.22 | 136.31 |
黄山源点 | EVE膜、复合膜 | 公允 | 1,100.00 | 158.92 | 942.65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设备 | 黄山精工 | 版辊 | 2,570.35 | 2,800 | -8.20 | 2024-02-29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08 |
黄山三夏 | 设备及服务 | 251.53 | 800 | -68.56 | ||
天马铝业 | 油墨桶 | 296.91 | 300 | -1.03 | ||
黄山中泽 | 树脂材料 | 3,314.10 | 3,800 | -12.79 | ||
黄山源点 | 缠绕膜 | 1,029.69 | 800 | 28.71 | ||
黄山尚傅 | 功能母粒 | 791.41 | 1,000 | -20.86 | ||
委托加工 | 黄山源点 | PE膜 | 548.73 | 900 | -39.0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废品 | 黄山精工 | 油墨、废旧版辊 | 136.31 | 100 | -36.31 | |
黄山源点 | EVE膜、复合膜 | 942.65 | 1,080 | -12.72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华兴商务 | 综合服务 | 155.66 | 400 | -61.09 |
合计
合计 | 10,037.34 | 11,980 | -16.2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18,564.31万元,净资产为10,482.22万元,营业收入为18,316.54万元,净利润为2,285.54万元。(未经审计)
2)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9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复合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及软包装加工相关设备;生产电子加速器及相关应用设备;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指定经营和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4,748.08万元,净资产1,719.11万元,营业收入为4,948.40万元,净利润为695.83万元。(未经审计)
3)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治飞,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14,146.20万元,净资产4,192.28万元,营业收入为23,858.39万元,净利润为675.04万元。(未经审计)
4)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89.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紫金路2号,主要经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无溶剂树脂、水性树脂、涂料、黏合剂、助剂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12,077.37万元,净资产5,791.85
万元,营业收入为16,233.99万元,净利润为1,333.32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源点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9,9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永兴一路46号,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包装装潢(含印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源点总资产为29,034.88万元,净资产16,869.86万元,营业收入为33,833.19万元,净利润为2,334.29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尚傅成立于2018年1月12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汪鹏,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虎亭路9号,主要研发、生产、销售:改性塑料、色母粒、改性聚烯烃.塑料合金、功能粉末、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工程塑料;高分子材料的分析测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尚傅总资产为7,285.98万元,净资产6,977.21万元,营业收入为4,207.23万元,净利润为200.45万元。(未经审计)
7)美邦胶业成立于1994年11月2日,注册资本1493.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建宏,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循环经济园区,主要生产和销售水性聚氨酯胶粘剂、无溶剂型聚氨酯胶粘剂、醇(酯)溶性聚氨酯胶粘剂(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WH安许证字【2020】09号);化工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美邦胶业总资产为14,934.68万元,净资产9,197.64万元,营业收入为19,602.87万元,净利润为796.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51%股权、持有黄山源点63.25%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50.1%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59.49%股权;持有黄山尚傅91.67%的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江蕾、鲍祖本、潘健、余波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美邦胶业为公司董事余波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股100%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黄山尚傅、美邦胶业依法存续经营,七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黄山精工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24年1月4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
2)公司与黄山三夏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止。
3)公司与黄山源点的《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缠绕膜;交易价格按照市价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公司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与黄山源点的《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PE膜类产品,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提货日期等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告知乙方;PE膜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当月的材料价格测算原材料配方成本*103%(生产消耗率)+加工费(2000元/吨)组成;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5)公司与黄山源点的《复合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供应的复合膜产品价格应依产品成本合理地确定价格,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甲乙双方依据原料市场平均波动幅度每季度确认一次售价;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6)公司与黄山尚傅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尚傅于2023年1月1日签署,甲方向乙方订购透气膜母粒和白色母粒产品,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乙方每月 25 日前与甲方结算一次,甲方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 6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7)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24年1月18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下月初内全额付款给甲方,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3日到2026年1月2日。
8)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的《销售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25年1月2日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货到60天内结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9)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的《EVE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EVE膜;供应的EVE膜产品价格应依应依市场价格合理地确定,
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甲乙双方依据原料市场平均波动幅度每季度确认一次售价;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10)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23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1)公司与美邦胶业的《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向其采购胶水;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以订单为准,付款为月结60天,以承兑方式支付;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核查,认为:202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签署的关联协议
特此公告。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