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16,467,413.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4,346,522.60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盈余公积41,646,741.37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红利336,870,526.3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612,296,668.6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于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79,744,956.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2,551,711.69元,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9,744,956.92 | 336,870,526.30 | 244,996,746.4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25,036,315.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7,752,896.38 | 408,045,340.42 | 362,828,955.6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03,407,980.1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12,296,668.6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61,612,229.6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25,036,315.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12,875,730.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86,648,544.8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79,744,956.92元人民币,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1.18%。公司 2022-2024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961,612,229.62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12,875,730.81元人民币的232.9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