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_公司公告_凯恩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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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俞波)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3月7日已届满换届离任),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姓 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通讯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投票情况 (弃权、反对次数)缺席次数
俞波11000

(二)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次会议,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对控股子公司强云科技减资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2022年度内对公司相关会议和事项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胡小龙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推选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胡小龙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认真审核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胡小龙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我认为上述9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提名刘溪、冉耕、涂凯祥、许冰、杨照宇、王白浪、龚志忠、杨帆、胡小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提名龚志忠、杨帆、胡小龙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我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yub1972@live.cn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俞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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