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_公司公告_凯恩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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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3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3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0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3.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
3.02交易对方
3.03标的资产
3.04交易方式
3.0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06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安排
3.07标的股权交割等
3.08过渡期安排
3.09违约责任
3.10决议有效期
4.0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00《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00《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3.00《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6.00《关于补选孙志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00《关于补选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6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项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3日、2022年11月26日和2022年8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第 2-15 项议案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王白浪先生为关联股东,需对第 2-13项,15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6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邮箱:kanygh@vip.qq.com联系人:祝自敏

5、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012”

2. 投票简称为“凯恩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0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3.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
3.02交易对方
3.03标的资产
3.04交易方式
3.0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06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安排
3.07标的股权交割等
3.08过渡期安排
3.09违约责任
3.10决议有效期
4.0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00《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1.0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00《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3.00《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00《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6.00《关于补选孙志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7.00《关于补选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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