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_公司公告_凯恩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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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8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2年10月14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冻结82,238,32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站查询获悉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1,550,4691.89%0.33%2022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合计-1,550,4691.89%0.33%----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1)截至2022年10月14日,凯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82,238,39217.59%82,238,3920100%17.59%
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34,667,9177.41%000.00%0.00%
合计116,906,30925.00%82,238,392070.35%17.59%

(2)凯恩集团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轮候冻结股数(股)轮候期限(月)委托日期轮候机关本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14,438,392362019年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7.56%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82,238,392362019年10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00%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53,060,206362020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64.52%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1,550,469362022年10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89%

3.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终审判决生效,凯恩集团因败诉,其所持公司14,43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股份可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造成其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凯恩集团存在4.76亿元到期债务未清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凯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确认,均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凯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均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尚未收到本次轮候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其正在积极了解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并争取早日妥善解决。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4)目前,凯恩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906,309股,占公司总股本25.00%。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关联方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为轮候查封冻结申请主体之一,申请冻结了凯恩集团所持公司67,800,000股股份和属于第一顺位司法轮候冻结的14,438,392股股份。2019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中泰创展与凯恩集团已就双方部分债务纠纷达成了协议,凯恩集团如未按时向中泰创展足额支付款项,凯恩集团需配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给中泰创展用于抵偿债务。即使凯恩集团与深圳市彼岸大道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

合同纠纷一案涉及的14,438,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也不会影响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凯恩集团股票冻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2.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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