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王白浪先生以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王白浪先生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会议由董事长刘溪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登载于2021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