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_公司公告_凯恩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二〇二一年五月

凯恩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凯恩股份股票代码:002012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号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拥有上市公司17.5864%股份对应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变;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增加至7.4136%,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5.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4日披露过《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超过6个月,本次报告书仅就与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披露。

前次《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1年2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三节 资金来源 ...... 9

第四节 后续计划 ...... 10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

第六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7

财务顾问声明 ...... 18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2月4日披露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凯恩股份、上市公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凯融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凯恩集团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系凯恩股份的控股股东
湖州融云湖州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系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增持了0.8194%股权,增持后合计控制凯恩股份25%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是否达到控制主营业务
1宇顺电子00228929.19% (拥有32%表决权)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美吉姆00262130.02%机械制造业务与儿童早期教育服务、教育咨询。
3准油股份00220730.00%石油技术服务、建筑安装、运输服务和化工产品销售。
4美尔雅60010720.39%服装、服饰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5中金科技服务8295.HK68.41%主要从事提供企业顾问服务及相关业务,以及投资各种不同类型的资产。
6*ST康盛00241827.63%家电制冷配件和新能源汽车两大业务版块。
7超华科技00228811.58%主要从事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8*ST鼎龙0025029.53%主要从事网络游戏的研发、发行和运营以及影视剧的投资、拍摄、制作和发行。
9浙商中拓00090613.18%为大宗商品供应链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半成品加工、套期保值等全链条集成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主要经营品类涵盖黑色金属、铁矿石、煤炭、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再生资源等产业链上几十个细分品种。
10兴业矿业0004267.04%主营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
11*ST金洲00058717.98%主要从事黄金珠宝业务(黄金珠宝首饰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批发零售及品牌
加盟等)、融资租赁业务。
12法尔胜00089013.57%主要从事金属制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
13众业达0024415.06%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的销售网络分销签约供应商的工业电气元器件产品,以及进行系统集成产品和成套制造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14达华智能00251215.73%互联网电视机主板、智能电子标签和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非接触式智能卡、智能电子标签、互联网电视主板、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为用户提供卫星终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等业务。
15青岛金王0020947.29%主营业务分为化妆品业务、新材料蜡烛及工艺制品业务和供应链业务三大板块。
16*ST猛狮0026846.04%研发、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
17*ST宝德30002310.00%(拥有28.17%表决权)石油钻采电控系统与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业务。
18美丽生态00001010.20%
19经纬辉开3001206.64%液晶显示器件及触控模组等、电磁线、电抗器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融钰集团00262225.60%主要从事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及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业务。
21易联众3000965.44%公司长期专注于民生行业软件技术及服务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主营“以劳动和社会保障为核心”的民生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与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软件及嵌入式软件(IC卡)、硬件及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外包、民生信息服务等。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康得退(002450)7.75%股份,该公司处于退市整理期,将于2021年5月28日完成退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直接和间接控制比例合计经营范围
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200,00032.99%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本外币业务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00049.00%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中融汇信期货有限公司50,00096.00%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20.00%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6,00016.80%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农业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界定。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凯恩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吴雄鹰执行董事、总经理33252719****10****中国杭州
景跃武监事64010219****07****中国深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二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拥有上市公司17.5864%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5942%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4.180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托拥有上市公司17.5864%股份对应表

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变;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增加至7.4136%,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5.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第三节 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法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湖州融云提供的借款。湖州融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湖州融云及其关联方除外)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第四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其他资产、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的计划。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其他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其他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的计划。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其他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浙江凯恩特

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在未来如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开展实质经营业务。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纸基功能材料和信息科技服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凯恩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公司/本人所从事的业务与凯恩股份存在相同或相似,或被主管机构/监管机构认定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下,本公司/本人将通过委托销售、委托加工、业务重组、转让股权等方式避免与凯恩股份发生同业竞争。

3、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凯恩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凯恩股份”,在征得第三方的允诺后,尽合理的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该公司;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本公司/本人将给予其相应的赔偿。”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仅为投资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为规范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21年5月21日,浙江凯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增持凯恩股份3,831,600股。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日期买卖方向价格区间(元/股)成交数量(股)交易方式
2021年1月5.34-5.909,352,617集中交易
2021年2月5.48-6.3214,567,700集中交易
2021年4月5.67-5.946,916,000集中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体合法合规性的声明及股票交易自查报告;

5、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决定;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报表;

8、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匡寅

2021年5月25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吴雄鹰

2021年5月25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解方宇 郭小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凯恩股份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
股票简称凯恩股份股票代码002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丽水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凯恩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 为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13,074,709股 持股比例: 24.1806%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浙江凯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变动数量:3,831,600股 变动比例:0.8194% 本次变动后,浙江凯融及其一致行动人凯恩集团合计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116,906,309股 持股比例: 25.0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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