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002012)_公司公告_凯恩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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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3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冉耕(公司董事长刘溪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过半董事推选董事冉耕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6,356,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19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06,158,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9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06,349,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349,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349,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6,349,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17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7%;反对1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1%;反对18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6,229,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9%;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06,17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7%;反对1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1%;反对18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1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伊超律师和朱晓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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