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_公司公告_天奇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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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上市公司”、“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奇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号),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124,7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6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89.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3,109,989.3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4,403.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292,105,58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92,105,585.6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03,304,162.87
利息收入净额B2672,558.43
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户B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4,618,445.70
利息收入净额C22,132,041.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07,922,608.5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804,599.6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86,987,576.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86,987,576.70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及赣州天奇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704018800007765686,976,556.4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1910188000264214165.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230233358910,855.00
合计86,987,576.70

募集资金结余余额186,987,576.7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6,987,576.70元差异100,000,000.00元,系公司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元)购买日期到期日截至2024/12/31是否赎回受托机构名称
保本浮动收益型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45期1年期A款100,000,000.002024/11/112025/11/1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湖滨路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奇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天奇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颜 力陈 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210.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1.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92.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21,000.0021,000.0013.762,563.7612.212025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9,000.008,210.56448.088,228.50【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0,000.0029,210.56461.8410,792.2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碳酸锂等主要金属产品价格持续低位运行,且动力电池现阶段退役量不足导致锂电池回收行业竞争加剧。为了充分应对市场的需求及挑战,进一步提升公司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业务整体盈利能力及综合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优化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处理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导致募投项目进度延后。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1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73,026.4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有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6,987,576.70元,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进行了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其余募集资金86,987,576.70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金额8,228.50万元,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17.94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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