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2692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BDOCHINADAHUA 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CO.,LTD.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Address: 12th/F,7thBuildingNo.16XiSiHuanZhongRoad, HaiDianDistrict,Beijing,P.R.China邮政编码: 100039Postcode: 100039电话: 86-10-58350011Telephone: 86-10-58350011传真: 86-10-58350006Fax: 86-10-58350006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 录 页码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二 、 附件 华兰生物工程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止 2011 年 1-11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2692 号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生物)管理层《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与201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华兰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华兰生物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兰生物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第1页 我们认为,华兰生物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规定的标准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附件: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斌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苗广垠 二○一二年 四 月十 日 第2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特征、经营方式、资产结构以及自身经营和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的要求不断修正,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趋于完善。通过内控制度的实施,使公司内部控制具备较高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现将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658 号文件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0]第 40 号文件批准,由华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 200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4,500 万元为基数按 1:1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68 号核准于 2004 年 6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5 年 5 月以总股本 6,700 万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总股本达到 10,050 万股;2006 年 4 月以总股本 10,05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总股本达到 15,075 万股;2007 年 6 月 11 日,以总股本 15,07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18,090 万股;2007 年 10 月,以总股本 18,09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21,708 万股。2008 年 7 月,公司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1,708 万股为基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800万股,增发后总股本达到 22,508 万股,注册资本 22,508 万元已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8 年 7 月 26 日出具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 字第 060003 号验资报告。2009 年 5 月 5 日,以总股本 22,508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36,012.80 万股,已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出具天健光华验(2009)综字第 060002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5 月, 第1页以总股本 36,012.8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6 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 57,620.48 万股,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0 年 6 月 8 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220004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所处行业:生物制药。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 本公司主要产品: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