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被认定为河南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2011 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公布河南省 2011 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高字[2012]8 号),认定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41000137。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 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 年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