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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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1-12-01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合并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仍将以原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和人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会影响审计工作的连续和稳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培堂、李德新、王莉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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