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19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监事马力因出差原因不能出席,委托监事马小伟出席并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