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5-03-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3月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药品经营控股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设立药品经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用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其他非关联方法人或自然人以现金方式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药品经营控股子公司命名为'华兰生物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公司名字前不加区域限制。由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设立名字前不加区域限制的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故公司董事会同意按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人民币1600万元;同时其他非关联方法人或自然人以现金形式追加投资人民币400万元。追加投资后,华兰生物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累计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其他非关联方法人或自然人累计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200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章程》对有关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法未作充分规定,故本次董事会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提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内容详见公司2005-01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