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天健光华”)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目前,因天健光华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中和正信”)合并,且合并的形式是以中和正信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天健正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述合并事项属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0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合并后天健正信仍将以原天健光华的分支机构和人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会影响审计工作的连续和稳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天健正信。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 备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2010-00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