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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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12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12月18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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