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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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2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5:00至2018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5,902,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0,087,680股的59.7688%。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1,888,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0,087,680股的50.73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013,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0,087,680股的9.032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124,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0,087,680股的13.453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0,591,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446%;反对5,30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545%;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9,813,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54%;反对5,305,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04%;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0,591,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446%;反对5,30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545%;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9,813,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54%;反对5,305,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04%;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0,591,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446%;反对5,30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545%;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19,813,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54%;反对5,305,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2404%;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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