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 年3 月4 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 续将不超过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该事项须经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08]85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 年7 月23 日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8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5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0.65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19.35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于 2008 年7 月26 日经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验 (2008)GF 字第060003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722.68 万元,弥补流动资金1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35.06 万元,其中中国银行新 乡分行胜利路支行122.87 万元(含利息收入32.89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城南 支行612.19 万元(含利息收入5.50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 集资金仍会出现暂时的闲置。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拟将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在上述弥补流动资金的10,000 万 元募集资金归还公司募集资金帐户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 以确保项目进度。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公司前次使用1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至今, 已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91.75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半年 可节省财务费用265.50 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公司完全有 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将随时 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其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中小投资者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黄培堂先生、李德新先生、王莉婷女士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洪刚先生和郑志强先生 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华兰生物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备查文件: 1、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