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于2008年7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00万股,发行价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419.3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6000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先期实施增发A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4,589,995.38元,已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专字第060030号”专项审核报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的投资项目计划,公司已用1,563.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补充后此项募投项目实施完毕。目前还剩余173,973,504.62元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投项目进度,预计半年内所需工程进度款不超过7000万元,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不断增多,为有效节省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不超过1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用自有资金归还,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黄培堂先生、李德新先生和王莉婷女士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将随时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其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中小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洪刚先生和庄海峻先生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华兰生物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备查文件: 1、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出具的意见。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