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7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和相关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800万股,因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部分条款。根据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章程的修订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将前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公司2007年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223.64万元,截止目前,2008 年投入募集资金 3,679.36 万元,累计共投入募集资金31,903.00万元,各募投项目基本完成,尚节余募集资金1499.95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56%。因原料血浆实行检疫期制度及产品实行批签发制度,致使公司生产周期延长,资金压力增大,为缓解资金压力,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包括利息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