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7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