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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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7-1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7月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的条款为:在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原内容后加上“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系统所进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在2008年7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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