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HUALAN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华兰生物工程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兰生物股票代码:002007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康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道中 65 号 2 号楼 1 单元 6 号股份变动性质:同一控制人之下的转让(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2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义务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生物”)拥有的权益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拥有华兰生物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喆实业”)将其持有的全部华兰生物股份协议转让给安康,因永喆实业系安康直接控制的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华兰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华兰生物股权转让已经转让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照相关法规,在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后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八、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次权益变更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未聘请财务顾问。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目 录第一节 释义................................................................................................................ 1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诉讼情况........................................ 3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3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5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6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6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持有、控制上市公司权益 的情况..................................................................................................................... 7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8 五、安康在华兰生物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8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8 七、承诺事项......................................................................................................... 9第五节 资金来源........................................................................................................ 9第六节 后续计划.................................................................................................... 9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0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2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备查文件...................................................................................................................... 15一、备查文件目录...................................................................................................... 15二、备查地点.............................................................................................................. 1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本报告书 指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华兰生物 指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康永喆实业 指 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 安康协议受让永喆实业持有的华兰生物全部股份,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直接持有华兰生物的股份比例由 0.16%增加至 17.83% 的行为。 安康与永喆实业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协议书》 指 协议书》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元 指 人民币元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安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住所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道中 65 号 2 号楼 1 单元 6 号 身份证号码 41070319490208**** 通讯地址 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工作情况 安康 1992 年创办华兰生物前身河南华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华兰生物董 事长兼总经理、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香港科康有限公司董事、华兰生物 疫苗有限公司董事、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晟通地产有限公司董事。 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主营业务 起止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华兰生物工程股 生产、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血 1992 年 4 长、总 华兰生物 46.19% 份有限公司 液制品 月至今 经理 的股权。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不含金融、 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企业江西永喆实业有 管理、项目投资策划、百货批发 1996 年 10 持有该公司 董事限公司 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月至今 92.54%的股权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香港科康有限公 2000 年 6 持有该公司 64%的 投资和进出口贸易 董事 司 月至今 股权重庆市晟康生物 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 1994 年 4 通过香港科康有科技开发有限公 的开发和转让 月至今 限公司间接控制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司(原新乡市金康 该公司 100%股权 生物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 生产各类疫苗、基因工程生物产 通过香港科康有华兰生物疫苗有 2005 年 11 品,销售自产产品(凡涉及许可 董事 限公司控制该公 限公司 月至今 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司 25%的股权。 生物医药技术咨询、对外贸易经华兰基因工程有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2013 年 6 持有该公司 60%股 董事 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月至今 权。 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法律 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河南晟通地产有 2013 年 11 持有该公司 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核定 董事 限公司 至今 97.56%的股权 的范围经营,未经审批前不得经 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及诉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 业务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康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息 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公司除华兰生物外,还持有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 92.54%的 股权、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的 60%的股份、 河南晟通地产有限公司 97.56%的股权,另外通过香港科康有限公司控制重庆市 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1、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康 注册资本:3,00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 17 日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住所:新余市劳动北路 42 号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企业管理、项目投资策划、百货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6 月 注册资本:500 万港元 公司住所:UNIT 1202,12 /F.,MIRROR TOWER,61 MODY ROAD,TSIMSHATSUI EAST,KAWLOON HONGKONG 经营范围:主营投资和进出口贸易。 3、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颖 注册资本:160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4 月 26 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涪陵区聚龙大道 89 号 7 幢 4-3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开发和转让。 4、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康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路 1-1 号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技术咨询、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河南晟通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康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50 万元 注册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路甲 1-2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核定的范围经营,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也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形。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康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安康本人直接持有华兰生物股份 954,520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54,520 股,高管锁定股 900,000 股,占华兰生物股份总数的 0.16%),同时通过永喆实业、香港科康有限公司、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华兰生物 267,574,02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兰生物总股本的 46.03%),合计控制华兰生物 46.19%的股份。控制关系图如下: 安康 64% 92.54% 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100% 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7.67% 0.16% 13.23% 15.1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华兰生物的股权结构,稳定控制权结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控制的永喆实业所持有的华兰生物的全部以协议方式转让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2015 年 2 月 12 日安康与永喆实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永喆实业拟将其持有的华兰生物 102,723,82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7%)协议转让给安康,每股按华兰生物截止 2015 年 2 月 12 日的股票均价的 50%,转让价款总计 1,797,666,885 元。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继续增持华兰生物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数量:永喆实业持有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007)无限售流通股 102,723,822 股。 2、股权转让款:双方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按华兰生物 2015 年 2 月 12日的股票成交均价的 50%(17.50 元/股),即为人民币 1,797,666,885 元,转让过程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发生的税费由各自承担。 3、付款方式:安康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办理完毕相关过户手续后 120天内支付至永喆实业指定的银行账号。 4、协议签订时间:2015 年 2 月 12 日 5、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持有、控制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华兰生物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如下图: 安康 64% 92.54% 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100% 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7.67% 0.16% 13.23% 15.1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兰生物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安康直接持有华兰生物的股份将由954,520股增加至10,368,342股,持股比例将由0.16%增加至17.84%,间接控制华兰生物股份比例由46.03%下降至28.36%,转让后安康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华兰生物46.19%的股份,保持不变。 预计华兰生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康 64% 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100% 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7.83% 13.23% 15.1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除了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书》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五、安康在华兰生物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因安康系华兰生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在职期间,其直接持有的华兰生物股份的 75%锁定,除前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华兰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权转让,本次收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七、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金全部来自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双方协议签署生效且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 120 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二、资金来源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此声明:本次股份认购对价款全部来源于其合法、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前述资金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华兰生物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也未通过与华兰生物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华兰生物主营业务改变或者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华兰生物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华兰生物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华兰生物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体重组计划。若今后申请人提出上述计划,申请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华兰生物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向华兰生物提名新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计划。 四、对华兰生物章程的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华兰生物已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华兰生物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五、对华兰生物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改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对华兰生物现有的员工聘用计划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华兰生物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修改华兰生物分红政策的计划,但根据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修改除外。 七、其他对华兰生物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对华兰生物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华兰生物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兰生物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在采购、销售等方面仍然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身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完成后,将继续保持华兰生物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机构独立。 (一)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兰生物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人员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兰生物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完全独立。华兰生物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兰生物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 华兰生物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华兰生物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活动进行干预。 二、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华兰生物之间的关联交易详见“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对于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华兰生物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同业竞争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兰生物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康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公司除华兰生物外,还持有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 92.54%的股权、香港科康有限公司 64%的股权、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的 60%的股份、河南晟通地产有限公司97.56%的股权,另外通过香港科康有限公司控制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江西永喆实业有限公司、香港科康有限公司、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除投资华兰生物外暂未经营其他业务,亦无其他投资;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和生产,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河南晟通地产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华兰生物实际控制人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避免与华兰生物的业务形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华兰生物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批和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排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华兰生物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华兰生物的股票,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华兰生物的股票,不存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康 日期: 2015 年 2 月 12 日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1 安康的身份证明文件; 2 相关各方的决议和批准文件 2.1 安康与永喆实业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2.2 永喆实业股东会决议 3 安康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4 安康与华兰生物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说明 5 安康及其直系亲属关于买卖华兰生物股票的自查报告 6 安康关于本次交易的声明和承诺 安康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 6.1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6.2 安康关于维护华兰生物独立性的承诺函 6.3 安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6.4 安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安康关于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涉及重大民 事诉讼或裁 6.5 情况的声明 7 永喆实业持有华兰生物股票的权属证明文件 8 永喆实业与安康存在控制关系的证明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乡市华兰大道甲 1 号 公司股票简称 华兰生物 股票代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注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金穗大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安康 册地或住址 道中 65 号 2 号楼 1 单元 6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变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是 □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市公司持股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增持□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54520 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0.16%行股份比例 变动数量: 102723822 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 17.67%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103678342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7.83%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存在同业竞争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 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 □ 否 ■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来源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