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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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0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公司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向新乡平原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款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二、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基因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单克隆抗体药物投资大、风险大的特点,在保持对基因公司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放弃基因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苏志国、章金刚、田莉军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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