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

华兰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4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01,863,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507%。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842,152,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3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29人,代表股份59,711,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831人,代表股份59,743,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9,692,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3%;反对1,97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0%;弃权195,7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7,57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69%;反对1,974,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5%;弃权195,7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7%。

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结果: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2,175,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71%;反对19,46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9%;弃权226,0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0,05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470%;反对19,461,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47%;弃权226,0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2,058,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41%;反对19,492,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3%;弃权311,8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9,938,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509%;反对19,492,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71%;弃权311,8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0%。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9,47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2,08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7%;弃权299,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7,35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06%;反对2,08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73%;弃权299,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1%。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9,308,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7%;反对2,296,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7%;弃权258,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7,18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36%;反对2,296,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1%;弃权258,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3%。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2,024,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03%;反对19,521,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5%;弃权317,1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9,904,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39%;反对19,521,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53%;弃权317,1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8%。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安康先生、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康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子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28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856%;反对2,14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40%;弃权316,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7,28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56%;反对2,14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40%;弃权316,8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3%。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安康先生、范蓓女士、安文琪女士、安文珏女士、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安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135,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015,5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

3.02选举范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1,924,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804,8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7%。

3.03选举安文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715,1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595,0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6%。

3.04选举安文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715,1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595,0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6%。

3.05选举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541,7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421,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苏志国先生、王云龙先生、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苏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858,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737,9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

4.02选举王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342,7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22,7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4%。

4.03选举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93,274,3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154,3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