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002007)_公司公告_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时间: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05-09-29
 本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10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 00至15:00,即2005年10月17日—10月19日的股票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9:30,结束时间为10月19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通知: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股东会议的提示通知,时间分别为9月29日及10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9月2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董事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由于本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改革方案涉及外资管理审批事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部分及附件2内容。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2005年9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因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 邮编:453003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0日—10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及10月19日上午8:00至11:00。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373-5056905传真:0373-5056911 (3)会议联系人:范蓓吕成玉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9月2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中法定工作日的每日上午8: 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详见公司2005年9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 com. cn)上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事项: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委托日期: 附件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10月19日每日的9:30?1:30和13:00?5: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