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2.42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公司拟以10.59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的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2.426万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182,878.0926万股减少至182,745.6666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82,878.0926万元变更为182,745.6666万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在完成回购注销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程序前,本次事宜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和注册资本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28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
3、邮政编码:453003;
4、联系电话:0373-3559989;
5、传真:0373-3559991;
6、邮箱:hualan@hualanbio.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