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1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 年 3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马小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规则>的议案》; 原《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修改为:“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修改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各股东推荐情况,提名郝常美女士、张兆飞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见附件。公司监事会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将上述第一、九、十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十项议案的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6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郝常美,女,195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1975 年 9 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工系,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75 年 10 月-1998 年 4 月在新乡市酒精厂工作,1984-1998 年 4 月任新乡市酒精厂厂长,1998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郝常美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3040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张兆飞,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2001 年 7 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2001 年 7 起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08 年至今担任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张兆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