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 年 2 月 22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布的《关于认定河南省 2012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科[2013]22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豫科[2008]115 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备案等程序,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41000136,有效期三年。 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2008-2012 年度享受了外资企业过渡期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2013-2014 年度可申请享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