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5证券代码:400207 证券简称:R鸿达1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债券代码:404003 债券简称:鸿达退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4月12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年11月5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芳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主办券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奕丰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年7月16日,“鸿达退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对“鸿达退债”追加担保及对“鸿达退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的议案》等议案。此后,申请人陆续收到债券持有人的授权手续,委托申请人代表债券持有人行使有关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债券发行人兑付债券本息、承担违约责任的各项权利。因被申请人至今未能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案涉可转债券本金及利息,故申请人接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 根据“鸿达退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鸿达退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本案仲裁程序。2025年2月18日,案件在国际商会大厦5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室开庭审理。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23,912,900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以23,912,9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的标准,自2023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9月16日的利息金额为549,996.7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24,775.25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430,000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裁决庭作出裁决如下:
“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23,912,9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23,912,9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的标准,自2023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9月16日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542,462.50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24,775.25元。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430,000元。
(四)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231,642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本案仲裁费已由申请人全额预缴并相冲抵,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31,642元。
上述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产重整程序,公司业务面临停顿的风险、持续经营面临重大困难,存在难以偿付的风险,预计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因大额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目前经营困难,现金紧缺,本次《裁决书》将对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保持与主办券商、受托管理人的沟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914号)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