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本次债券注册金额: | 不超过 |
130亿元(含13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 不超过 |
20亿元(含20亿元)
担保情况: | 无担保 |
信用评级结果: | AAA/ |
-(主体/债项)
发行人: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
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
年11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20招港01已于2020年7月8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20亿元;第二期债券22招港01已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30亿元;第三期债券22招港02将于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6日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简称为“22招港03”,债券代码为148060。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
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11,320,165.1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5,262.19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截至2022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9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4.87%。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
合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1年期,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
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7、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1.50%-2.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9
月7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9月8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是否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
条件及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发行人股票状态正常,不存在停牌等情况。发行人
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等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 指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专业机构投资者 指
2022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22年9月7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日)
指
2022 |
年
月
8 |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22招港0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3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1年期,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前的第20个交
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本期债券180天的利息(每张本期债券付息金额=100元*发行时的票面利率*180/365)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本期债券180天的利息在第180天(2023年3月8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
致确定。本期债券第一次付息日为2023年3月8日,每张本期债券付息金额=100元*发行时的票面利率*180/365;本期债券的第二次付息日(如有)为2023年9月9日,每张本期债券付息金额=100元*调整后的票面利率*185/365。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9月9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第一次付息按180天付息,第二次付息(如有)按185天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第一次付息日为2023年3月8日,第二次付息日(如有)为2023年9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9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3月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第一次付息日为2023年3月8日,每张本期债券付息金额=100元*发行时的票面利率*180/365;本期债券的第二次付息日(如有)为2023年9月9日,每张本期债券付息金额=100元*调整后的票面利率*185/365。
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股权投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是否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及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 |
日
(2022年9月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T-1日(2022年9月7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T日(
2022
年
9 |
月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至T+1日(2022年9月8日至9日)
网下认购日T+1日(2022年9月9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
收款账户
T+2日(2022年9月13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50%-2.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2年9月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2年9月7日(T-1日)14:00-19:00之间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
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
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2年9月7日(T-1日)14:00-19:00之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发送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邮箱:sd03@citics.com
咨询电话:010-60837381
申购传真:010-6083777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2年9月8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022年9月8日(T日)和2022年9月9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自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2年9月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2年9月7日(T-1日)14:00-19: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22年9月8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22年9月9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2招港03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陈施佑
联系电话:18867137635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
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联系人:许月丽、吴晓嘉
联系电话:0755-26828888
传真:0755-26886666
邮政编码:518067
(二)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健健、陈天涯、黄子华、杨锐彬、冯源、王玉林、蔡智洋、邱承飞、薛皓彦
联系电话:0755-23835062
传真:0755-23835201
邮政编码:518048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院3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霍达联系人:丁修仪、马涛、崔嘉伟联系电话:010-60840932传真:010-57601990邮政编码:100045(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重要声明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22招港03:1年期,附第180天(2023年3月8日)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利率区间:1.50%-2.50%)(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申购利率(%)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22年9月7日14:00-19:00间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7779咨询电话:010-60837381申购邮箱:sd03@citics.com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
;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
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 |
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
B
D
,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
)否 |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
)是( |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
)是 |
)否 |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
(盖章)
2022年9月7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或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