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_公司公告_皇台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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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台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和2021年11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厚丰”)持有本公司的2,500万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于2021年12月17日10时至2021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均分为十份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站,获悉上海厚丰持有的2,500万股公司股票已进行公开拍卖,并全部竞价成功。

一、本次拍卖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虞何佳、顾斌、徐逸、陈柏霖、张寿春、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共6个主体分别通过各自竞买号H8553、V5970、H8829、Z0500、W0598、X6453、A8082、N2558、

W0576、V4781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上海

厚丰持有250万股“皇台酒业”的股票(证券代码:000995)”十个标的项目公开竞价中,分别以最高应价胜出。

十个标的的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竞买人竞买号竞拍股数(股)成交价格(元)
1虞何佳H85532,500,00059,963,575
2虞何佳V59702,500,00059,963,575
3顾斌H88292,500,00059,963,575
4顾斌Z05002,500,00059,314,150
5徐逸W05982,500,00059,747,100
6徐逸X64532,500,00059,530,625
7陈柏霖A80822,500,00059,747,100
8张寿春N25582,500,00059,097,675
9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W05762,500,00059,747,100
10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V47812,500,00059,530,625
合计25,000,000596,605,100.00

注: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拍卖前所 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上海厚丰2,50071.9114.102021年12月17日 10 时2021年12月 18日 10 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详见2021-051号公告
合计--2,50071.9114.10--------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厚丰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拍卖前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数量(股)占其所持拍卖前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厚丰34,770,000.0019.6025,000,000.0071.9014.10
合计34,770,000.0019.6025,000,000.0071.9014.10

3、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厚丰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前后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拍卖前拍卖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上海厚丰3,47719.609775.51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厚丰持有公司股份 3,47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0%。上述拍卖股票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上海厚丰持有公司股份977万股(目前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51%。

3、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拍卖竞价成功后,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解封、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及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需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后续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正式《执行裁定书》后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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