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_公司公告_华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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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较上一期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总体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在现有担保额度基础上,为4家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额控制在10亿元以内,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由于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该新增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42)。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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